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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经费渠道调整获省编办批复
发布时间:2010/2/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要求,2009年我省停止征收工程定额测定费和工程质量监督费,为了确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简称“两站”)经费来源,日前,经省编委会议研究,省委编办正式批复,同意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经费渠道由经费自给改为财政核拨。“两站”的经费渠道调整后,将有利于“两站”正常履行职责,开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有效推动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厅人教处 计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