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市住建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先行先试推进建筑模板脚手架一体化工作的通知(龙建筑〔2013〕24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先行先试推进建筑模板、脚手架一体化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将扶持一批具有实力强、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建筑模板、脚手架一体化骨干企业,鼓励具有实体的建筑三级企业转型与模板、钢管租赁企业整合资源,兼并重组并积极申报成立“一体化“企业。
二、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实行建筑劳务分包,积极推行本地区建筑模板、脚手架一体化工作。
三、本市的建筑模板、脚手架作业分包一体化企业申报截止之日为2013年12月20日。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先行先试推进建筑模板、手架一体化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19号)x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