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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我市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6 来源:

各施工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今年我省企业资质证书无需到省厅加盖资质检查合格专用章或换发证书,由企业自行点击上报,在由省厅审核通过。我市的企业只要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检查申请已通过的资质检查(自动生成表格)记录打印成A4纸(共二张),加盖企业公章,递交到建筑业科由管理员来修改招投标信用档案的资质有效期。市外企业同我市一样递交材料,但要在第一张写上承诺,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外省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按各省的管理规定(各单位应提供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或证明),未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的,有效期仅为最后年检时间的后一年。企业应自行上网检查修改的相关数据,发现错误及时提出修正,企业未及时检查或更新(资质年检时间)引起的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

 

 

 

 

龙岩市住建局

20131016